
当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并且拒绝出庭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人民法院会通知债务人出庭,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出庭,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这种判决是合法的,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命令债务人清偿相应的欠款。
2. 如果债务人不出庭,他们可能会失去诉讼权利,并必须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应提供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或欠条。
3. 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 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在公告期内尝试通知债务人,并在债务人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
- 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 如果债务人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这些人偿还债务。
总之,债务人应当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并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从而受到各种消费限制。债权人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