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父母离婚后父亲拒绝承担抚养职责却未达成和解,然而婚姻期间曾签署过离婚协议且协议内容已由法庭确认或诉讼离婚后获判抚养权属,这时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至于由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同样可凭借相关证明档寻求法律援助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