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悉或预估侵权行为始算起。
然而,若超逾二十年内未提出主张,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对于特别情形,经权利人行权申请,可适当延缓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