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及实践经验,可退房之情由主要包含合约条件与法定条件两大类。
合约条件即购房者与房地产业者于购房合同中所约定之退货前提条件。
如房开发商逾期超过既定期限,购房者便有权催促其退房。
首先要明确的是,商品房买卖需以签署购房合同为法律形式。
所谓“退房”,即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原有合同关系的过程。
房产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类型,我国法律主张以约定为准则,在无特殊约定之情况下,遇到如下情况,购房者亦有权要求退房: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其追责。
换句话说,若因开发商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购买房屋、未按时交付或无法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购房者均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