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15岁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猝死,学校赔偿2万元。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北京一15岁学生体育课猝死学校赔偿2万元 北京一15岁学生体育课猝死学校赔偿2万元 北京一15岁学生体育课猝死学校赔偿2万元 北京一15岁学生体育课猝死学校赔偿2万元 为你推荐 学生体育课跑步时猝死,学生在校死亡如何赔偿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一、车祸赔偿项目有哪些?1、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可以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各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伙食费4、护理费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9、残疾用具费10、丧葬费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12、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13、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陈友联律师 执业15年 资质认证 2023-05-19 学生死亡学校赔150万 法律分析:学生死亡学校应该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王平安律师 执业13年 资质认证 2022-04-26 学生猝死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意外猝死,学校是否有责罚分两种情况:1、若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承担相关责任;2、若学生的死亡是由其他人造成的,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学生猝死突发事故应对:1、学生课间受伤和猝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综上所述,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管理、保护义务,而不是监护义务。学校未尽相关义务时,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用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并不免除造成他人损害的未成年学生之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李红艳律师 执业13年 资质认证 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