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村(居)委证明材料、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件、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以及《养老保险享受人员变更基本信息申请表(不涉及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包括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书、原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休证、社会保障卡)、参保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以及《离退休人员变更基本信息申请表(不涉及待遇)》。
在窗口办理流程方面,申请人需向佛山市顺德区社保局各镇街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会核验申请材料,确认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将予以受理。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出具核定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将出具不予核定资料。
最后,申请人可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顺德区社保局各镇街办事处领取办理结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