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并为其生产、买卖、运输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刑罚,最严重情况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均需承担相应责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行为构成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 走私毒品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为你推荐 走私毒品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项延剑律师 执业7年 资质认证 2022-05-19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才能立案:1、行为人非法走私五千克以上1-苯基-2-丙酮的;2、非法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一百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的;3、非法走私四百千克以上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各类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相当数量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四)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五)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孙旭权律师 执业14年 资质认证 2021-11-20 行为构成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最新立案标准:(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三)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五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四)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五)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六)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姜超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