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护照的费用为160元,而加注费用为20元。
申请护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以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获取并按照提供的样表填写,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qga.gov.cn 或“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此外,还必须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照相或在社会化照相馆付费照相。
居民身份证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16岁以下公民无需提供。若居民身份证正在申领、换发或补发期间,申请人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关系证明。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则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受委托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警官证。
按规定还需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则需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护照的证明。
丰都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厅位于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为023-70607351。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