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依据相关法规,若调解无效,医患均可申请技术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给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详细说明事发经过、时间和地点以及申请鉴定的原因;
(2)申请鉴定方需支付相关技术鉴定费用;
(3)进行病例讨论和取证工作,如遇病员死亡且死因不明或存在争议,则需邀请法医进行尸检,费用由申请鉴定方承担;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鉴定意见书将送达当事人双方,如对当地鉴定结果不满,可于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级鉴定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