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居住的城市,有这么好的环境,其实都是政府部门以及路政部门一起把道路修的这么好。道路规划都是根据道路工程的质量标准来认定的,不是说随随便便的就进行道路规划的,道路建设完毕之后,是要有相关部门检查的,那么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有哪些内容??
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
道路规划并建设好之后,要通知验收部门来检查验收工程的,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现在我们的城市道路,基本上都是用这个流程来修建的,如果验收不合格的话,就会反攻并重新修建。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道路标准 道路验收标准及规范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为你推荐 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居住的城市,有这么好的环境,其实都是政府部门以及路政部门一起把道路修的这么好。道路规划都是根据道路工程的质量标准来认定的,不是说随随便便的就进行道路规划的,道路建设完毕之后,是要有相关部门检查的,那么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有哪些内容?道路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道路规划并建设好之后,要通知验收部门来检查验收工程的,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现在我们的城市道路,基本上都是用这个流程来修建的,如果验收不合格的话,就会反攻并重新修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0.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李俐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12-01 道路验收标准及规范 法律分析:《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CJJ1-90同时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CJJ1-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涂克伟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2-04-28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二、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说明:本条提出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不是按抽查总数的5%计,而是采用随机抽查的自然间或标准间和最低量,其中考虑了高层建筑中建筑地面工程量较大、较繁,改为除裙楼外按高层标准间以每三层划作为检验批较为合适。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虽已做蓄水检验,为保证不渗漏,随机抽查数略有提高,以保证可靠。对于道路工程建设,为了保证其建设的质量,国家制定了相关的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验收是否出现质量问题,保障人民的权益。如果道路建设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也就是说有可能存在质量的问题,那么,有关部门应及时按照规范进行调整,以确保不会有质量问题。 王焕坤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