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京办理公积金汇缴登记时,需提交不同的材料。对于新入职且未在南京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提供《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文件以及职工的身份证。如果职工的账户需要重新激活,同样需要提交《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文件。若职工的账户因离职等原因需封存,则应提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的工作调动文件。
这些文件有助于确保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能够顺利建立或恢复。《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是重要的录用证明,它详细记录了职工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身份证则用于确认职工身份,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是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的重要证明文件,通常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时填写。工作调动文件则用于证明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转移公积金账户的情况。
总之,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无论是新入职、账户激活还是账户封存,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文件,确保公积金汇缴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