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没领证分手可以要赔偿,具体如下:
1、没有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2、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半路夫妻没有结婚证财产的分割:
1、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2、“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3、“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流程:
1、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如果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3、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半路夫妻没领证分手要赔偿吗 半路夫妻没领证分手要赔偿吗 半路夫妻没领证分手要赔偿吗 半路夫妻没领证分手要赔偿吗 为你推荐 两个人结婚没领证分手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没有领证的婚姻应该就不属于婚姻才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充其量算作是事实婚姻就跟两个人谈恋爱是一样的道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想生活在一起那就生活在一起,想分手那就分手好了,没有必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杜小军律师 执业14年 资质认证 2022-04-29 半路夫妻没有结婚证算合法夫妻吗 法律分析:没有领证,是不算合法夫妻的。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结婚,发给结婚证,在完成结婚登记后,立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我国在婚姻关系中,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只承认登记婚姻。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林佳楠律师 执业8年 资质认证 2022-01-26 两个人结婚没领证分手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没有领证的婚姻应该就不属于婚姻才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充其量算作是事实婚姻就跟两个人谈恋爱是一样的道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想生活在一起那就生活在一起,想分手那就分手好了,没有必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侯娅楠律师 执业12年 资质认证 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