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材料包括: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原护照及个人资料件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急事急办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监护人委托书、《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监护关系证明、军人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预约申请。根据预约时间、地点前往窗口办理。受理人员核验材料并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缴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材料将由市局审核并报送省厅,省厅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签发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员核验材料,当场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缴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材料将由市局审核并报送省厅,省厅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签发证件。
对于急事急办的情况,5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则需10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申请人可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政务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领取证件,或选择邮递方式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