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登记流程遵循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的步骤。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满足以下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需年满20周岁;双方均为单身状态;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双方需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以及双方需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申请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内地居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身份证;香港居民需提供通行证或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和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声明;澳门居民需提供通行证或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和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声明;台湾居民需提供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和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声明;华侨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经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公证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声明;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声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声明。
如果双方在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可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进行。预约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发布,当事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预约申请。上传的图片需真实有效、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完整清晰。如果当事人一方在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离)婚登记,还需上传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截图等。
在非山东省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时,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详情可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联系方式:
潍坊市奎文区婚姻登记中心 0536-8262789
潍坊市潍城区婚姻登记中心 0536-8339565
潍坊市坊子区婚姻登记中心 0536-7667027
潍坊市寒亭区婚姻登记中心 0536-7263327
青州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3889853
诸城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6565336
寿光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5258300
安丘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4229717
昌邑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7119282
高密市婚姻登记中心 0536-5609325
临朐县婚姻登记中心 0536-3219130
昌乐县婚姻登记中心 0536-6223129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536-8893907
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婚姻登记处 0536-773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