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材料多样,具体如下:
对于国内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准备《申报户口登记表》、双方对新生儿民族、籍贯的书面确认意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或未婚声明、双军人需提供部队证明、以及新生儿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若为非婚生,还需提供亲子关系鉴定证明书。
对于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准备《申报户口登记表》、双方对新生儿民族、籍贯的书面确认意见、双方及子女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国外出生证明及其翻译件、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或未婚声明、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新生儿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若一方为外籍,需提供护照。
若新生儿随第三方姓氏,则需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情况说明、婴儿父(母)与其他直系长辈的血亲关系证明、其他抚养人的身份证明及抚养关系证明、以及选取该姓氏的依据和合法证明。
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且需在指定的武汉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联系电话为027-8539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