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图书馆的读者证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读者必须归还所有借阅的文献。随后,携带读者证和原办证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原件,亲自前往图书馆总服务台,现场办理退证手续。
图书馆的借阅和归还规则规定,图书可以通过各阅览区的自助借还书机或一楼办证检索大厅的自助还书终端进行。
此外,还有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1. 在办理借阅手续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或破损等情况。如果发现这些问题,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请他们盖章。在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需要由借书人负责赔偿,按照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在闭馆期间,可以在一楼东南角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或馆外西北角的24小时街区图书馆设备上办理借还图书。
3. 期刊的借还仅限在报刊阅览区进行,盲文书刊的借还则仅限在视障阅览室。
4. 少儿图书的借还仅限在一楼的自助设备及少儿借阅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