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子女如果想要投靠父亲或母亲一同生活,特别是在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集体户口学生或军人的情况下,可以向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迁入的是城镇地区,那么对于子女的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没有限制。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二、父母和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文件,如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
四、如果子女已满16岁并且是从省外迁入,还需提交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两张。
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由迁入地的户主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其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其次,如果迁移目的地是城镇迁往农村地区,应当由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接收申请,并由所属分区县市局进行审批,最终由派出所完成登记。
最后,对于其他情况,则直接由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以上政策依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