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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未收监,刑期已满,如何处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24 0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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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未收监,刑期已满,如何处理?"

一、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1、监外执行期满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刑期已满的,一般就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罪犯表现不够良好,而且又犯了新罪的话,那么就会进行收监,重新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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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1、监外执行期满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刑期已满的,一般就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罪犯表现不够良好,而且又犯了新罪的话,那么就会进行收监,重新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一、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

1、监外执行期满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刑期已满的,一般就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罪犯表现不够良好,而且又犯了新罪的话,那么就会进行收监,重新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5、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6、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一般是针对于因法定的情形不能进行收监而实施的行为,对于暂监外执行期满之后如何解除,就需要看原刑期是否已经届满,如果没有那么犯罪者同样也会被收监,履行未完成的刑期,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是怎么算的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怎么办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 为你推荐 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法律分析: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王岩律师 执业10年 资质认证 2022-01-18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冯轼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2-04-26 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是怎么算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是怎么算的1、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可相当于监狱服刑一天。如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二、有期徒刑的刑期是多长1、有期徒刑量刑的3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郑萌律师 执业6年 资质认证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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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办。1、监外执行期满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刑期已满的,一般就会释放当事人;但如果罪犯表现不够良好,而且又犯了新罪的话,那么就会进行收监,重新进行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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