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需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出生登记。户籍民警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完成登记。
若存在《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缺失的情况,派出所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上报至分(市)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对于收养的儿童,则需逐级审核直至报至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进行最终审批。
新生儿落户的办理流程相对简便,通常情况下可在现场完成。此外,这一服务是免费提供的,不会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上述流程描述了基本的操作步骤,但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咨询当地派出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