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材料包括: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方案,需由单位工会加盖公章(若召开职代会则由工会代章;若未成立工会,则由申请单位代章)。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工会或职代会决议也是必须的,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亦不可少。另外,《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为附加材料,若未成立工会则无需提供。
办理单位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单位职代会或工会的决议及其形成过程等资料需作为申报附件,一同提交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基于职代会或工会决议的基础上,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每次期限最长为一年,缓缴期满后需补缴缓缴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单位应及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办理调整缴存额的手续。
此外,单位在提交申请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单位未成立工会,则无需提供《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在提交材料前,建议单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流程符合规定,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提交的申请可能无法获得审批,从而影响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因此,建议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密切关注相关的时间节点,确保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步骤。
最后,单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单位顺利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