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护照加注的条件是拥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人群可以申请加注。
办理海口护照加注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相指引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使用临时身份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现役军人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办理流程方面,普通护照持有人需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复印件以及需要加注的证明材料,海口市各区出入境大厅均可办理,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具体办理地点为海口市各区出入境大厅,如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具体地址可查询相关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在申请加注时还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海口护照加注的办理材料、流程及地点已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