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海南的汽油零售价格每升上调了1.05元。这一调整源于海南决定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采取的是“一脚油门踩到底”的政策,即不设卡收费,而是通过汽油通行附加费的形式征收,这也是海南在1994年在全国率先实行的公路规费征收模式改革的一部分。
2011年1月,《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省财政,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因此,依据《条例》,根据购买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海南实行价外征收汽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目前的标准为1.05元/升。
新冠肺炎疫情初期,为缓解社会经济压力,交通运输部于今年2月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的通知》,根据通知,海南从2月17日零时起免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油价每升下调了1.05元。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交通运输部于4月28日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恢复公路收费。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恢复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政策,结合《条例》,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发改(物价)部门协商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自5月6日起恢复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油价上调1.05元/升,是为了恢复因疫情暂停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与国际油价变化无关。此举旨在保障我省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