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公积金贷款后的提取规定明确指出,如果借款人家庭仍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能提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住房消费提取则无法办理。
具体来说,如果您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普通商品住宅、公寓或其他自住住房,或者进行了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或大修,那么在贷款有效期内,您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
对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情况,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当期偿还贷款的明细单(需银行盖章)、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明、报建材料(适用于自建房和二手房),以及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使用公积金帮助法定直系亲属偿还住房贷款,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外省的商业住房贷款,除了上述材料,还需要提供借款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以及在当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如果借款人或其配偶的公积金已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海口,那么可免除上述两地连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