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条件涉及单位因近两年连续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要求包括:单位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最终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若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则直接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办理流程分为三步:第一步,单位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第二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单位可领取业务凭条。
关于单位申请缓缴的问题,常见提问如下:单位申请缓缴的时间最长为一年。若单位在缓缴期间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可提前申请恢复缴存状态,并需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