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社保要求明确,要求他们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必须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多个方面。首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满足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的要求,无论是在本市还是异地,所缴存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其次,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必须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信用状况良好,具体标准可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中查询。
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此外,申请人还需支付符合规定的购房首付款,并同意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在贷款申请过程中,需符合国家、省和本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政策要求。若政策调整,以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的时间为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同时,还必须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申请人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有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购买单套住房的部分产权份额;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以及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