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百分之十。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旨在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汽车市场,促进节能减排。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10%。计税价格是指根据车辆的不同来源,按照不同的标准确定的价格。具体来说,购置时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进口车辆的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自产自用车辆的销售价格,以及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征收,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重复征税。购置车辆时,纳税人应当依据车辆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不仅有助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还能够有效引导消费者选择节能、环保的车辆,促进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消费者而言,了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税方法,有助于合理规划购车预算,降低购车成本。
此外,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还能够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消费者更多地选择新能源汽车,从而减少传统燃油汽车的使用,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总之,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于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充分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规划购车预算,降低购车成本,同时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