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所有收费公路的通行费开始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电子发票的开具适用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缴纳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的情况。
ETC用户可在实际缴纳通行费后第十个自然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取得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而对于ETC预付费用户,即使用储值卡的用户,可以在充值后立即获得不征税发票。
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过程相对简单,客户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进行申请。具体的办理细节可以咨询各省(区、市)的ETC客户服务机构。
用户可以通过访问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使用“票根”APP进行注册。注册时,用户需要提供手机号码并接收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后还需填写购买方信息。
完成注册后,用户需要绑定自己的ETC卡或用户卡。登录发票服务平台,输入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预留的信息,包括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等,经验证无误后,即可完成绑定。
发票的开具同样简便。用户只需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相关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会免费提供发票和明细信息的下载、转发、预览和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