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需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件;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收养登记证》;
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泰安市各区县的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泰山区:0538-5362189
岱岳区:0538-8568091
新泰市:0538-7251692
肥城市:0538-3229769
宁阳县:0538-5621676
东平县:0538-2839915
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收养登记:0538-6991236
泰安市在收养登记过程中,要求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一系列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收养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这些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件以及《收养登记证》等。此外,还需提交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以及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无需提交收养人的照片。
泰安市各区县还提供了详细的咨询电话,以方便市民了解和办理收养登记的相关事宜。市民可以通过拨打这些电话,咨询具体的收养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收养登记的顺利进行。
泰安市的收养登记服务体现了政府对收养工作的重视和规范化管理。通过提供全面的指导和详细的联系方式,泰安市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