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对于外资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主要依据其行业特性。具体来说,上海的税务优惠项目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方面。
在增值税方面,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特定商品可享受免税待遇。此外,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同样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方面,对节能环保电池、涂料,以及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和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等,均免征消费税。同时,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在赛事结束后销售的物品和出让的资产收入也免征消费税。此外,生产成品油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和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同样享受免税待遇。
车辆购置税方面,防汛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新能源车辆、农用三轮运输车、“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等均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消防车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车辆、来华专家购置的车辆以及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留学人员购买的车辆,也都免征车辆购置税。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车辆同样免征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企业可享受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也免征企业所得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企业可以享受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