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若需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且符合泉州市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相关业主有资格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补充增设电梯的资金。具体条件如下:
办理条件需满足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业主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业主有效身份证件;
2.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住户签名形成的决议;
3.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5.与电梯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书;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不动产权证;
9.分户实际出资明细。
在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后,接下来是办理流程:
首先,业主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交上述所有材料;
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业主进行资金划转;
最后,业主将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转的资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的相关费用。
整个流程需要业主仔细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符合要求,以顺利完成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