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港澳通行证团签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申请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号码。
2. 《往来港澳通行证》。
3. 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时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一致的材料,如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
(1)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需提交该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珠海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关系需提供子女书面说明。
(3)在珠海市就业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需提交关系人的就业证明(需在我市连续缴满1年以上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关系需提供子女书面说明。
(4)在珠海市就学人员及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需提交关系人的就学证明(需提交珠海市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关系需提供子女书面说明。
如无法核查申请人的居住或就学情况,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证明。
特别提示: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配偶、16周岁以上的子女、60周岁以下的父母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时,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