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包括:在申请领取、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个人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值得注意的是,跨区县和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将不被允许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所需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和《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本市居民需亲自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设立的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如果申请条件符合,公安机关会立即受理,并收取工本费10元,同时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在公安机关完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后,申请人需携带《居民户口簿》至受理单位领取证件。若由他人代为领取,则被委托人还需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
整个办理过程可在当日内完成,即办理时限为当日办结。费用方面,每证需支付1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