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垫江城区小学招生遵循“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入学登记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以及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有效证件。乡镇小学招生则依据户籍按就近免试原则进行。
城区中学招生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面向桂溪、桂阳街道内的小学毕业生。乡镇中学初中招生指标则分配到片区、乡镇、学校,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能够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遵循“两为主”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县外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县内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申请入学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
对于残疾儿童入学,公办学校必须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乡镇学校协助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高安镇兰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则由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县教委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方案需经县教委备案后,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