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澳居民通行证海口换证指南
港澳居民通行证换证适用于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遇到的几种情形,包括证件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已过期、身份信息变更、证件遗失或损毁,以及其他需要换发或补发通行证的情况。
申请换证方式由香港、澳门居民本人向所在市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因健康原因无法亲自前往者,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和委托书。
申请换发或补发通行证时,需提交完整的申请表,并附符合要求的照片,还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回港证、签证身份书等。若身份信息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交病情证明和委托书。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从受理之日起,通常需7个工作日审批签发,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申请人可选择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或选择邮寄方式取证。若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领取证件,视为自动放弃。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十年和五年两种,十年有效证件发放给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五年有效证件发放给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十年有效通行证收费350元人民币,五年有效通行证收费23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