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24 03:54:45
文档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与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8年或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8年,并实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满8年。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线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线标准(即2013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786元)的6倍。
推荐度:
导读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与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8年或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8年,并实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满8年。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线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线标准(即2013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786元)的6倍。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办理条件包括:
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与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8年或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8年,并实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满8年;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线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线标准(即2013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786元)的6倍。

年龄届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单独作为申请人申请购买。

办理程序及时限包括:
申请:申请人购买政府统筹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的,应当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购社会主体自筹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向用地单位或其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审核:入户调查、公示(街道办或镇政府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区住房保障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轮候配售

办理材料包括: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书;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含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产权登记证明),自有住房属危房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关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核查的书面承诺;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的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合同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文档

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与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8年或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8年,并实际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满8年。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本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经鉴定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线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收入线标准(即2013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786元)的6倍。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