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原则上是不能直接提取现金的。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并不允许用于医疗保障范围外的消费。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是可以取出的。以下是三种可以取出现金的情形:
首先,当您在定点医院急诊就医时,如果未能携带医保卡而由个人垫付费用,那么在进行医保报销时,您需要携带社保卡、门诊病历以及发票等材料。
其次,当您的医保关系需要进行转移时,也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最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以一次性支取其医疗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是因为个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账户信息。如果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到死亡信息,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二、如果您主动放弃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需要提供一份关于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
三、对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进行账户清退时,需要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