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 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参保人所持有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 参保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这项服务针对的是常州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这些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通过现金形式领取了报销款项,可以申请将个人账户中的相应金额返还。为了办理这一手续,需要提供上述的申报材料。这些材料有助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交易的安全性。
具体来说,异地就医现金发放后的个人账户返还流程如下:
1. 参保人需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指定的医保服务窗口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
2. 医保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返还相应的个人账户金额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
3. 返还金额会在审核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直接转入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整个流程旨在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地获得异地就医后的个人账户返还款项。通过严格审核材料,可以有效避免冒领和错领的情况发生,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