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系数直接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新加入住房公积金系统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的开户时间需距离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并且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包括一次性补缴),同时账户状态需保持正常。
已有6个月或以上缴存记录的职工,依据实际汇缴(包括按月补缴,但不包含一次性补缴)的时间来计算缴存时间,以此来确定相应的缴存时间系数和贷款额度。
对于从外地调入武汉的职工,必须由原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证明,证明其已在异地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并将异地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武汉的公积金账户。通过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的职工则无需提供此类证明。这些外地的缴存记录将按照0.8的系数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若未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将按新参缴职工的标准进行审核。
对于6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贷款额度将基于调整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