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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24 1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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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第2种观点: 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条件1、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2、两家公司制定了合作协议,以明确和今后的经营策略,即登记、股票等。3、两家公司需要指派经办人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办理新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报道,申领税务登记证等。准备材料名称核准,注册执照审核。将企业的字号、从业项目范围、出资人资料、登记地址状况、资本比例等在工商网站提交,等待核准。网络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就能够现场拿到营业执照。公司获取证照后,就能刻章,通常情况企业肯定要刻章子五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上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月之内,必须要上税务局登记,并且从今往后每月必须要按时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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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2种观点: 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条件1、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2、两家公司制定了合作协议,以明确和今后的经营策略,即登记、股票等。3、两家公司需要指派经办人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办理新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报道,申领税务登记证等。准备材料名称核准,注册执照审核。将企业的字号、从业项目范围、出资人资料、登记地址状况、资本比例等在工商网站提交,等待核准。网络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就能够现场拿到营业执照。公司获取证照后,就能刻章,通常情况企业肯定要刻章子五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上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月之内,必须要上税务局登记,并且从今往后每月必须要按时报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2种观点: 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条件1、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2、两家公司制定了合作协议,以明确和今后的经营策略,即登记、股票等;3、两家公司需要指派经办人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办理新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报道,申领税务登记证等。准备材料名称核准,注册执照审核。将企业的字号、从业项目范围、出资人资料、登记地址状况、资本比例等在工商网站提交,等待核准。网络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就能够现场拿到营业执照。公司获取证照后,就能刻章,通常情况企业肯定要刻章子五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上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月之内,必须要上税务局登记,并且从今往后每月必须要按时报税。合资公司含义什么?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这样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合资公司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合资企业注册流程如下:一、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二、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三、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1)查名:三个工作日;(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五、政府规费:(单位:人民币)(1)查名:30/50元;(2)批准证书:0元;(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发票:1500元;(5)验资:与注册会计师协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我国是允许外国资本在我国注册公司的,一般是与我国资本合资设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与一般的公司注册材料是不同的。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的资料1、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中方以及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其中中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外方为企业法人的需要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护照复印件;2、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中方以及外方的资信证明,其中中方由上级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3、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董事、政府总经理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4、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董事委派书以及政府总经理的推荐书原件,若为他国语言的还需提供中文翻译文件;5、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和一寸照片一张;6、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二、注册中外合资公司必备条件1、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2、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必备条件其二是外方为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3、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必备条件其三是行业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如科技或服务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美元,另外中方和外方出资额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并且外方出资必须是外汇;4、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的必备条件其四是合营项目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三、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机构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内资公司不同:不设立股东会,只设立董事会。(一)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该规定决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所以不设股东会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1、实践中,股东数量较少,一般为两个股东。故没有必要设股东会。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议事的基本准则是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不论投资太小,议事规则仍遵循以平等协商解决的方式处理投资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决定了没有设立股东会的条件和必要。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的名额分配由中外双方参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商定,董事会成员已能代表各自出资者的利益;这也是没有必要成立股东会的原因。(二)董事会的组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应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中外合资各方对董事会组成的关心程度。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中外合资各方对董事会组成的关心程度,中外合营各方均重视董事会人数董事名额分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产生。1、董事会人数。《外商投资法》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人数未作具体规定。原则规定董事会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章程中明确。法律对企业董事会的人数仅作了不得少于3人的规定、从实践中看,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人数一般在3-7人左右。根据实践的经验,董事会人数以奇数为佳,以利表决。同时考虑到董事会召集的难度,董事会人数不宜过多;以体现精简、节约、效能的原则。2、董事名额的分配。按《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董事名额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确定的中外方董事分别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任期为四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3、董事的职权。董事会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其职权,一般在企业章程中多次明确。但其职权中如按《合资法》属法定职权的,不能突破。具体内容(略)《公司法》第45条,董事会3-13人;68条国有独资董事会3-9人;112条股份公司5-19人。4、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对董事会行使职权的规范,在企业章程中应予以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中方以及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其中中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外方为企业法人的需要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等。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1种观点: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3、公司章程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10、公司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执照复印件。房屋的使用权证明不是房产证的,应提交以下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的原件;租用军队房屋,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住所应当使用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其它申请材料中关于住所地址门牌号应相一致。如果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与申请的住所地址表述不一致的,应提交对住所所在地重新命名或更改地名的相关证明,如地名办证明,当地派出所证明,当地政府文件等;如果住所的房屋系租赁使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与房屋产权证明上名称不一致的,应要求提交出租方名称改变或延变的证明文件;如果租赁合同为转租合同,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有共有人的,出租合同应有共有人共同签字或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给公司作为住所使用的证明。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此项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一、国有独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设立国有独资公司: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

第2种观点: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提前准备拟定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3个以上,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3、办理立项审批;4、到商务局办理章程、合同审批;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6、到商务局办理批复,领取批准证书;7、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9、办理税务登记证书;10、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11、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二、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1份;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3、合同、章程;4、批准证书副本(一);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三、中外合资企业注意事项1.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组成首先是外国自然人或外资企业,如果是中方也要投资的话必须是一家企业来入股,注册的时候提供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不像内资公司那样自然人股东的话,提供这个股东的身份证明就好了。2.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的时候也需要有一名监事,这个监事没有股东那么高的要求,可以是中国自然人或者是外国自然人,都是可以的。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供监事的身份证件,如果是外国人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护照等证件,中方自然人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就好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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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成立合资公司的流程及条件1、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认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合作;2、两家公司制定了合作协议,以明确和今后的经营策略,即登记、股票等。3、两家公司需要指派经办人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办理新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报道,申领税务登记证等。准备材料名称核准,注册执照审核。将企业的字号、从业项目范围、出资人资料、登记地址状况、资本比例等在工商网站提交,等待核准。网络上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就能够现场拿到营业执照。公司获取证照后,就能刻章,通常情况企业肯定要刻章子五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上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月之内,必须要上税务局登记,并且从今往后每月必须要按时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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