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刑两年一般最少得服刑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3种观点: 量刑1年一般实际判刑时间不能确定,实际判刑时间取决于法院判决,具体如下: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面的,可以适用减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适用假释附条件的释放;2、减刑和假释都可以导致原判刑罚的消灭,但都要求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故判刑一点实际做几个月牢是不能确定的。量刑处罚原则有哪些量刑的处罚原则如下: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犯罪分子的刑罚;2、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3、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