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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建筑工地损失一名工人,赔偿问题引关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24 12: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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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建筑工地损失一名工人,赔偿问题引关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2、施工单位的员工,只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施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完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核算工伤赔偿额,主张单位赔偿。4、一经工伤认定后,主张拿到医疗费,等到伤残鉴定出来后,再主张拿一次工伤伤残和医疗补偿金。5、如果施工单位临时雇请的短工,只能向当地法院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起诉雇佣单位,主张赔偿医疗费、医疗费等。6、在一般的情况下,包工头都会承认民工工地受伤的事实,只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没有工伤的赔偿数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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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2、施工单位的员工,只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施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完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核算工伤赔偿额,主张单位赔偿。4、一经工伤认定后,主张拿到医疗费,等到伤残鉴定出来后,再主张拿一次工伤伤残和医疗补偿金。5、如果施工单位临时雇请的短工,只能向当地法院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起诉雇佣单位,主张赔偿医疗费、医疗费等。6、在一般的情况下,包工头都会承认民工工地受伤的事实,只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没有工伤的赔偿数额高


第1种观点: 工伤公司不赔偿,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受工伤后,可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承认时需举证。若能协商,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服从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一、工伤公司不赔偿怎么办1、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2、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二、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2、等工伤认定决定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6、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拓展延伸应对工伤赔偿纠纷的法律途径应对工伤赔偿纠纷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首先,受害者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会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受害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其次,如果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不合理,受害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代理,律师会根据受害者的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并在诉讼过程中代表受害者进行辩护。最后,受害者可以通过媒体曝光、舆论压力等方式引起公众关注,从而推动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受害者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来应对工伤赔偿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结语通过以上措施,受害者可以有效应对工伤赔偿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其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等待决定结果,单位若不承认工伤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就赔偿数额和范围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应服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寻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的帮助,以及咨询专业律师,也是有效的途径。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法律途径,受害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工伤赔偿纠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2、施工单位的员工,只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施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完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核算工伤赔偿额,主张单位赔偿。4、一经工伤认定后,主张拿到医疗费,等到伤残鉴定出来后,再主张拿一次工伤伤残和医疗补偿金。5、如果施工单位临时雇请的短工,只能向当地法院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起诉雇佣单位,主张赔偿医疗费、医疗费等。6、在一般的情况下,包工头都会承认民工工地受伤的事实,只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没有工伤的赔偿数额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打官司可以赢得合理赔偿,无论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工资等,可通过劳动仲裁申请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等,需在一年内提起诉讼。及时认定工伤或通过人身损害程序处理,以获取合理赔偿。法律分析打官司可以打赢。1、你的伤害是工伤造成的,如果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建议尽快认定工伤程序处理。工伤造成伤害(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2、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建议通过人身损害程序处理。造成重伤致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鉴定费等费用不管是工伤程序与还是人身损害程序时效均为一年,过了时效,法院无法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拓展延伸工人工伤索赔:维权攻略与法律途径工人在遭受严重工伤后,企业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寻求维权是至关重要的。工人可以采取一系列维权攻略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工人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帮助,提起工伤赔偿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应有的赔偿。同时,工人还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会的支持,他们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协助工人维权。此外,工人还可以与其他受害者联合起来,共同维权,增加维权的力量和声音。维权过程中,工人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伤鉴定报告等,以便证明工伤的事实和损失的程度。总之,工人需要积极行动,利用各种法律途径和维权攻略,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结语打官司可以打赢,无论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您都有权争取应有的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工资补偿、伤残补助金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人身损害程序申请赔偿。但请注意,时效为一年,过了时效将无法诉讼。工人维权需要积极行动,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保留相关证据,共同维权,捍卫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1种观点: 一、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要赔偿吗1、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要赔偿。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要支付赔偿费用;若是仅是突发疾病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该情形视同为工伤,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2、但是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则不算工伤。

第2种观点: 工伤保险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是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死亡、放弃抢救死亡或经抢救生存的情况,则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80%的病假工资。法律分析一、视同工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二、不能视同工伤的属于下列情形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办理:1、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2、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3、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放弃抢救死亡的;4、突发疾病经抢救生存的。因病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生存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本人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结语在工伤保险方面,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导致的死亡,以及48小时内无效抢救后的死亡,将被视同工伤。根据规定,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对于不能视同工伤的情况,如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之外死亡、放弃抢救死亡以及经抢救生存的情况,则按因病办理。具体的标准和支付方式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医疗费用和病假工资的支付也有相应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3种观点: 一、农民工在工地突发疾病怎么赔偿1、如在上班期间已经出现病症,不久病情加重,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因此导致的损失应当由社保或者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工人伤势较为严重,经过鉴定为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赔偿。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怎么认定1、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进行调查核实;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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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2、施工单位的员工,只是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施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3、工伤认定完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核算工伤赔偿额,主张单位赔偿。4、一经工伤认定后,主张拿到医疗费,等到伤残鉴定出来后,再主张拿一次工伤伤残和医疗补偿金。5、如果施工单位临时雇请的短工,只能向当地法院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起诉雇佣单位,主张赔偿医疗费、医疗费等。6、在一般的情况下,包工头都会承认民工工地受伤的事实,只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没有工伤的赔偿数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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