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目前尚未取消,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原则,用于大规模维修。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取消了 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取消了 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取消了 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取消了 为你推荐 住房维修基金有没有取消 住房维修基金目前还没有取消。住房维修基金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陈雷律师 执业5年 资质认证 2023-02-12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公共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具体情况如下:1、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2、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刘伟长律师 执业5年 资质认证 2022-12-01 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已经取消? 住房维修基金目前还没有取消。住房维修基金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住房维修基金有没有取消住房维修基金目前还没有取消。住房维修基金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其使用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一般是用于大规模维修。住房维修基金取消了吗没有取消的。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相关法规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缴纳比率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筹集规定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项、第()项规定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缴纳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严俊律师 执业14年 资质认证 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