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金额,均需以双方协商为准。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庭依子女需求、父母经济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裁决。
以下为判定标准:
1. 有稳固收入者,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2. 无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按相应比例计算。
3. 如有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4. 父母亦可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承担全部抚养费。
但若直接抚养方无法满足子女生活所需,影响其健康成长,则不适用此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