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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房屋归属子女,母亲是否具有居住权?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19 0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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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房屋归属子女,母亲是否具有居住权?

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表示对于他人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占用和使用权。当离婚后房产划分给子女时,该房屋即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可依据双方协议设定居住权。此外,设立居住权还需向当地县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方能正式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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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表示对于他人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占用和使用权。当离婚后房产划分给子女时,该房屋即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可依据双方协议设定居住权。此外,设立居住权还需向当地县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方能正式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婚姻破裂后,房屋归于子女,母亲则丧失其居住权利。
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表示对于他人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占用和使用权。
当离婚后房产划分给子女时,该房屋即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可依据双方协议设定居住权。
此外,设立居住权还需向当地县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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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房屋归属子女,母亲是否具有居住权?

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表示对于他人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占用和使用权。当离婚后房产划分给子女时,该房屋即转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此时可依据双方协议设定居住权。此外,设立居住权还需向当地县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方能正式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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