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便夫妻身处异地,亦可提交诉讼请求申请离婚,然而需视具体情况而确定适用之法院职权范围。
一般通用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常居地所属地方法院负责管辖;
若被告常居地与暂居地不符,则由其暂居地法院接管。
若被告离迁原籍已逾一年,原告提请离婚诉讼之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权受理此案。
如夫妇双方都离开常住地离群索居满一年以上,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者的案件,应由被告之长期居住地所在法院审理;
若都无长期居住地,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临时停留地所属法院予以审理。
总而言之,决定是否可在本地进行离婚诉讼,须综合各种因素,包括双方当前居住状况等等,以确立各方负责该案之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