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法律援助工作者未能遵守法规履行责任,受援者有权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投诉,同时可请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指派人员。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行政机关须建立完善的投诉解决机制。
在接到投诉后,应参照相应规定迅速介入并进行调查处置,同时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五条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受理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五条
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受理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