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水准测量按国家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等级的设定依据国家水准网的布局。该网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级设置,遵循从高级到低级、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置、逐级加密的原则。等级划分依据包括环线周长、附和路线长、偶然中误差和全中误差。
2. 一等水准测量精度最高,其测站观测顺序和方法如下:光学水准仪的往测奇数站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返测时,奇、偶测站顺序分别与往测偶、奇测站相同。数字水准仪的往、返测奇数站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3. 三等要求测站观测顺序为后—前—前—后,四等要求测站观测顺序为后—后—前—前。每千米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和全中误差应符合规定。
4. 一、二等水准测量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要求使用同一类型的仪器和转点尺。观测应在上午和下午进行,气温变化不大的阴天和观测条件较好时,若干里程的往返测可同在上午或下午进行。
5. 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测,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单程观测。支线应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
6. 测站视线长度、视距差等要求有具体的国家标准。对于数字水准仪,同一标尺两次读数差不设限差,两次读数所测高差的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
7. 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包括:观测前30分钟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用测伞遮蔽阳光,预热数字水准仪;对气泡式水准仪,观测前应测出倾斜螺旋的置平零点;严格置平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不应为了增加标尺读数,而把尺桩(台)安置在壕坑中;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