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离婚发生,财产将归属于父亲与继母在婚姻前所有之部分,继母无法参与分配。
然而,若是父亲离世,在双方已合法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继母有权依法继承其遗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位: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