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企业强制员工在周末加班通常属于非法行径,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我国雇主应确保每位劳动者每周至少享有一天休息权利的规定。
然而,特别情况下,例如由于经营需求,成功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跨部门协商,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长。
对于未经员工同意强行要求在周六加班的现象,员工有权予以拒绝。
若企业在此情况下采取负面措施如惩罚与辞退,员工可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加班通知、工作日志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告发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求得企业支付加班费用以及赔偿相应损失等补偿。
换言之,企业强制加班必须具备合法依据并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