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存款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1200元,其中前两个月已经预提了1000元利息。对于这个会计处理,我们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分录:
首先,对于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利息1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1000
贷:财务费用200
这表示1000元的利息费用被计入了财务费用,因为短期借款的利息通常按月预提,季度支付。
接下来,实际支付这1200元利息时,需要同时处理已预提和未计入费用的部分:
借:应付利息(已计提的1000元)
财务费用(尚未计入费用的200元)
贷:银行存款1200
这表明银行存款减少,同时应付利息和财务费用账户也随之减少,反映了实际的利息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支付利息的分录会根据借款的具体用途分别计入“在建工程”(用于工程的借款)、“财务费用”(用于非工程的经营活动)或“管理费用”(筹建期间的借款)。具体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